第C02版:要闻

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获奖2.2万元

■记者 张宇青

本报讯 “感谢你提供的线索,这是奖金。”近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根据《嘉兴市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向提供线索的市民发放了2.2万元奖金,这是该细则实施以来我市发放的最高额度的奖励。

事情还要追溯到去年,平湖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某塑料制品企业涉嫌违法排污。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平湖分局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完成后,依据规定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线索的有奖征集,是为了让更多群众参与环保监督。只有更广泛的群众参与,才能为监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依据,及时发现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举报最高奖励为50万元。

哪些情形适用于有奖举报?《实施细则》明确了6类可获有奖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在线监控系统弄虚作假的;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染物用于土地复垦或者向农用地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的;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其他性质恶劣且不易发现的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此外,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无主放射源或无主放射性废物的线索,同样也可享有奖励。

2024-03-29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441769.html 1 3 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获奖2.2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