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救命神器”,如何发挥“救”在身边作用?

■记者 钱澄蓉

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被称为“救命神器”,针对突发性的心源性疾病,在急救“黄金4分钟”内,利用此仪器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可有效挽回生命。去年我市就将增设AED作为民生优享项目之一,今年又将AED的增设与对应人员培训列入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预计全年将新增安装160台。

那么,我们身边哪些地方已配备AED?为何要大力普及增设AED?平时使用情况如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布点明显,知晓率待提高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市老年公寓内,在一楼大厅看到了一台AED,存放柜上方和侧面都明确标有“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字样。柜体内嵌显示屏,正循环播放使用方法,而同样的内容也以文字形式标注在柜体上。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体育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记者也看到了AED的身影,其放置位置都较为显眼,且有统一标识,十分方便辨认。

“AED是啥?”“除颤仪?没听说过。”“应该是急救仪器,但不会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体育中心、市区八佰伴商圈3个点位,记者随机采访了23名过往市民,大家都表示看到过这些仪器,但大部分市民对其不了解,仅有4名了解AED的具体功能。

相对于普通市民,各场所的工作人员显得较为专业。在包括市老年公寓在内的4家单位中,记者随机采访了8名工作人员,有6名表示接受过相关培训,知晓使用方式。

各有顾虑,呈“不敢用”困境

面对记者“在公共场所有人需要,你会用AED提供帮助吗”的提问,市民多少有些顾虑,被“不自信”“怕担责”等情绪左右。

“我接受过急救员培训,了解过AED的使用和急救原理。”市民林先生告诉记者,但他对倒地者是否需要AED急救的判断不自信,怕用错。“会用,但如果有条件,我会首选通知专业人士来操作。”市老年公寓工作人员王女士坦言,在她的工作场所之外若有人需要启用AED,她会提供帮助,但会有更多顾虑,比如能不能成功施救、万一失败会不会被指责等。记者发现,这些问题也普遍困扰着接受过培训的人员。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AED的价值体现在大幅提升救治成功率上,目前心源性猝死的人中只有1%能抢救回来,如果公共场所配置AED,在1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法(CPR),在3分钟至5分钟内进行AED除颤,可使心脏骤停患者的生存率达到50%至70%。“每次AED的启用,都是在与死神赛跑,勇敢地挺身而出很重要。”市红十字会业务科科长冯耀说。

法律保护,培训将持续扩面

截至2023年底,我市(含乍浦镇)实现户籍人口每万人AED拥有量突破2台,已完成健康浙江“每万人1至2台”的任务指标。随着AED布点加密,让更多群众有能力用、更有勇气去用,成为当务之急。

“我市引入的都是便捷式、易操作的半自动AED,非医务工作者通过培训也能独立使用。”冯耀介绍,我市明确,针对已配置AED的场所,至少有10名工作人员完成培训,部分学校等重点单位,培训已经实现全覆盖。据统计,自2019年8月我市启动培训工作以来,已累计开设AED救护员培训场次近60场,累计发证1600余人次。2024年,培训工作将继续推进,全市将完成应急救护技能发证培训3000人以上,普及培训30000人以上。

在我市,早已有使用急救设备救治成功的案例。2020年12月16日,市全民健身中心羽毛球馆内,一位球友突然倒地,出现心跳呼吸骤停症状,当时正是旁边市民及时伸出援手,使用AED施救,才成功挽回了生命。而在法律层面,善人善举也越来越有“底气”支撑。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明确规定,自愿实施应急救护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另外,《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将应急救护、见义勇为纳入法律保护之中,也让危急关头的挺身者吃下了“定心丸”。

2024-03-06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435224.html 1 3 “救命神器”,如何发挥“救”在身边作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