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聚焦扩中提低共富行动,支持多项共富政策,精准发力,多渠道开辟农民增收途径,培育壮大市级强村公司,助力村富带民富共富体建设,促百村万户持续增收。截至目前,市财政已下达强村富民工程第一期补助资金1132.45万元。
培育市级强村公司
“强强联手”享“抱团红利”
加大融资贴息力度,培育壮大市级强村公司
,市财政对其强村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年期LPR贴息,连续3年不超过300万元/年的贴息补助,其农业项目建设纳入市级农业现代化政策补助范围。目前,已支持建成全省首创“强村富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市级强村公司——兴村为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由8个镇级强村公司、1个市供销集体企业、1个市国资公司共同注资3亿元。通过联合注资,让扶持村集体经济从“单打独斗”变为“合作共赢”。截至目前,已启动首个重点项目市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建设,总投资达2.26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带来2300万元的经营收入。
盘活农民闲置农房
“沉睡资产”变“共富源泉”
聚焦闲置农房盘活,支持发展新乡邻公寓,对创建成功的新乡邻精品区、示范区分别给予建设主体10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目前有10个村正在建设,盘活面积超7000平方米,带动农户50户以上,户均年增收2万元左右;助力实施乡村“阳光共富”工程,鼓励镇、村、企通过安装光伏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对安装屋顶光伏的低收入农户,按装机容量2元/瓦一次性补助。截至目前,曹桥街道“阳光共富”项目已完成建设,全街道低收入农户每季度可享受300元分红。独山港镇“阳光共富”项目正在建设,全镇低收入农户入股5000元,每年按20%分红率进行分红,期限5年。
支持农户持股增收
“众筹共建”筹农民“增收路”
支持农户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参股到新型集体经济项目,市财政对带动低收入农户参与覆盖率不低于90%、收益率不低于10%的村,给予项目出资额15%补助;支持农户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参股优质资源项目建设,通过“国资+集体”形式参与内河公用码头和加油站项目建设,实现项目分红收益;支持农户善治积分持股增收,通过“股份分红+善治积分”集体收益分配模式,对上一年度前10%高积分户和前10%积分进位户,给予200元/户财政奖励,去年有104个村(社)进行分红,分红金额3665.11万元。继续支持“飞地抱团”项目低收入家庭持股增收计划,目前
持股家庭2793户、覆盖率96.03%,累计惠及低收入家庭4021户,累计分红7615万元,户均累计增收189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