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开始正式实施。2023年初的省人代会上,一部《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聚焦助小扶微,为全省300万中小微企业送上一颗“定心丸”。为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根据省人大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
“开展两部《条例》执法检查,是人大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依法推动破解本市企业发展难题的重要途径。”7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部署会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介绍了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本次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检查内容和方式、时间节点安排、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内容,并对下阶段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此次执法检查紧扣中心任务、民情民意、法治保障、问题需求,对照浙江省委、嘉兴市委和平湖市委三个“一号工程”部署要求和两部《条例》具体内容,在全面了解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市场平等准入情况、创业扶持情况、支持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情况、支持企业市场开拓情况、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情况、要素政策保障情况、企业权益保护情况、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等八方面内容,深入查找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薄弱环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通过人大执法检查,将更大力度提振市场预期、保护企业权益、稳定企业信心、助推经济发展,更好地助力优化我市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持续擦亮‘平妈妈’营商环境品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邹群表示。
规范高效实施行政许可对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计划,3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先后赴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全市行政许可工作情况调研,通过“浙里人大”开展问卷调查,累计收到意见建议50余条,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打下坚实基础。
依托“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千名干部访企“亲清夜沙龙”等活动载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结合年度重点课题调研、专题调研,深入分析研究三个“一号工程”实施的工作成效和问题不足,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累计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5篇,为市委决策提供了科学参考。
社会建设工委专题调研全市就业促进工作,助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底座;教科文卫工委连续十年紧盯科创平台和科创主体,持续助推科技创新赋能平湖经济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工委聚焦“三位一体”改革监督发力,助力创新发展新时代“新仓经验”;城建环资工委与上海金山区人大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联合视察,助推毗邻区域水环境提升;代表选任工委持续推动人大、“一府一委两院”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各委室切实找准工作靶向和切口,立足人大法定职责,打出了助推三个“一号工程”的整体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