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佳英 通讯员 唐翊瑄 方 炜
本报讯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确定全省4个市、24个县(市、区)为2023年“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应用单位,我市成为试点应用单位之一。
作为2023年“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应用单位,平湖交通以整合现有交通执法、公路养护、绿化保洁等部门巡查力量,实行“线上+线下”巡查模式,建立全程闭环、应急实时、分级联动的公路一体化综合巡查机制为目标,积极推进“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建设。在创新公路综合巡查体制机制的基础上,我市依托“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系统,编制《综合巡查实施细则》、《综合巡查考核评价标准》、《综合巡查流程指引》等“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三项制度,重塑巡查机制、流程,建立线下巡查与线上值检相统一的高效率、全覆盖的综合巡查体系。创新公路综合巡查体制机制,既打破了原有老旧的公路巡查模式,也为巡查工作提供了标准化、体系化指引。依托“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应用系统,我市还优化流程设置,构建公路巡查全程闭环监管体系,逐步向其他农村公路管理单位推广应用,最终形成全域公路综合巡查体系。
我市将通过强化统筹组织、体系建设、工作保障、考核评价,不断推进“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建设,利用“线上+线下”联动,实现“一巡多能”,形成公路一体化综合巡查应用体系,全面提升公路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