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昊玥
本报讯 近日,在《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3〕18号)正式施行当天,我市首笔线上排污权抵押贷款顺利落地,在“政—银—企”三方联动、通力合作下,助企实现排污权“变现”。
“前期,我们通过积极走访、主动对接我市范围内持有排污权证的企业,了解到广陈镇某企业因设备提升改造有贷款需求后,便第一时间对接企业和银行,为他们讲解了排污权抵押贷款的相关政策,以及如何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进行线上办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工作人员介绍道。
当天,该企业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提交了排污权抵押贷款申请,贷款金额5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核准企业相关信息后,将贷款申请实时推送至平湖农商银行,再由该银行完成线上贷款审批。平湖市首笔线上排污权抵押贷款顺利落地,这标志着我市真正实现了排污权抵押贷款“一网通办”,进入排污权抵押贷款“零跑腿”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