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游情天
在执行案件中,部分被执行人不重视财产申报,出现拒绝申报、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未如实申报财产等情形,这些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对未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罗某处以5000元的罚款。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罗某离婚纠纷一案,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在限期内支付原告房屋分割款及夫妻共同财产等86万余元。因被告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发现“隐情”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罗某向法院申报了财产且提供了亲属身患疾病的情况。承办法官了解到情况后表示同情,但秉持着“生效的判决必须得到执行,法律的尊严必须得到维护”的理念,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她,该案仍需仔细调查。
经多方走访调查,承办法官发现除了申报的财产以外,罗某还有一套坐落于某商业广场的价值200余万元的商铺,系个人财产。该商铺已付清全款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开出“罚单”
然而,罗某在得知法院已查到前述财产的情况下,仍不主动履行付款义务,且企图以财产未在本人名下为由规避执行。鉴于罗某前述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同时进一步告知其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
有力的强制措施让罗某意识到自己的隐瞒行为既不能规避执行,还有可能触犯法律。于是,他主动到法院缴纳罚款并全额履行付款义务,本案最终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财产报告制度是执行工作的重要一环。本案中,罗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后,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了财产,但未如实申报全部财产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法院依法予以罚款。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在此,法官提醒所有被执行人:诚信守法,主动如实申报财产,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