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聪璐 罗依婷
刚刚买了一套婚房,没多久,便接到各种各样的推销电话,一天少则一两个,多则五六个,从售楼商铺到装修设计,从家居建材到小额贷款,电话那头不但能准确地说出房主的姓名,甚至连其购买的楼盘房号也一清二楚……
经审理查明,泄露这些信息的“上家”竟是我市某小区保安周某。近期,市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市检察院提起的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当庭判处周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200元,同时判令支付公益损害赔偿款6200元,以书面形式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4月,周某在某小区当保安时,有一家装修公司找到周某,表示有意向购买这个小区所有业主的个人信息。嗅到“商机”的周某利用工作便利,转手将自己手中的1300余条业主信息非法售卖给装修公司,由此获利4700元。这种既省力又来钱快的“业务”,让周某尝到了“甜头”。2021年10月,当又有一家装修公司找到周某,想要购买另一个小区的业主信息时,周某拍着胸脯说可以搞定。于是,其通过同事免费拿到了该小区800余条业主的信息,后出售给该装修公司,非法获利1500元。
“周某售卖业主信息的行为,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隐私权,易引发犯罪,已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介绍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须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