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第2号)
平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对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现公告如下: 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测评项目为8项,即生态环境保护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清废攻坚战、净土保卫战、环境综合监管、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和综合评价,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平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