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25 号)要求,减肥减药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9日-12月25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5822230,8582223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协调联络组
2022年12月19日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25 号)要求,减肥减药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9日-12月25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5822230,8582223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协调联络组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