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嘉兴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要求,我市现对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组交办的2件信访件办结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请见平湖政府网站(http://www.pinghu.gov.cn/)。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7日-11月13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5822230,85822232。
平湖市迎接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协调联络组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