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遗失声明

●潘明根(身份证号:330422196602014519)、潘洪磊(身份证号:330482199106060313)遗失嘉兴港区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1份,协议编号:020208081.1,声明作废。

●刘明遗失平湖国际进口商品城5幢2778室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合同编号:2018330482YS0044767,声明作废。

●顾芳根遗失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浙江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1份,票据代码:31301,票据号码:1754772961,金额:25812.37元,声明作废。

●易盟维工业设备安装服务(嘉兴)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以及“瑞勒·梵克汉钠”的法人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嘉兴市天天保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平湖市鸿邦仓储办公家具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597202683F,核准日期:2016年5月23日,声明作废。

2022-08-15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259089.html 1 3 遗失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