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晓雯 通讯员 范依蔚 张丹娜
本报讯 8月5日,平湖市人民法院“共享法庭”驻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服务站在市综合执法局揭牌成立。
记者了解到,近日,广陈镇某一个体工商户对市综合执法局作出的拟处罚决定提出了异议。经平湖市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在“共享法庭”进行了面对面调解。法官认为,该个体户虽然存在违法行为但已在市综合执法局检查发现后及时改正,并且未造成危害性后果,因此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以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不予进行行政处罚。这也是我市大综合一体化“共享法庭”揭牌成立后成功调解的首起案件。
据悉,“共享法庭”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提供多元解纷机制。“依托‘共享法庭’的信息共享、远程连线等功能,可以为当事人和部门提供‘一对一’‘屏对屏’在线咨询会商、线上诉讼服务、纠纷化解指导、法治业务培训、执法规范监督、协调职责争议等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公正感受度。”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通过“共享法庭”融合对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也进一步推进了智慧城管、综合查一次等改革智慧成果的迭代升级,从而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