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长三角区域人才 享受安居新政

■记者 赵家乐 通讯员 骆 琰

本报讯 “60万元的贷款优惠真的帮我减轻了很多压力,每个月差不多可以省下2000元,让我享受到了新出台的公积金政策福利。”程女士在办完公积金贷款后高兴地说。近日,平湖市公积金中心迎来了平湖首例长三角区域缴存职工享受到人才安居新政,这是自新政策出台以来,正式落地办理。

程女士就职于平湖某德企,但公积金缴存地是上海市。此前,程女士无法像本市缴存职工一样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她的贷款额度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今年6月份,程女士在公众号上看到了新政策的出台,让她激动不已,并在“浙里办”认证F类人才后,成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

根据新政,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即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服务于本市的E、F类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近年来,我市致力于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更多的企业愿意落地平湖,人才则成为平湖持续发展、经济积极向好的重要资源。像程女士这样工作地在平湖,而公积金缴存地在其他地区的人才也不再少见,新政的出台进一步拓宽人才安居政策适用范围,让更多高端人才不受公积金缴存地限制享受到支持政策,让人才能够留在平湖、愿意留在平湖,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现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2022-07-15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249545.html 1 3 长三角区域人才 享受安居新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