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市发布《平湖市科创企业贷款支持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科创企业融资环境,加强了对企业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持,确保科创企业贷款高效规范运作。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与金融有效结合,开展了一系列实质性工作。早在2017年,我市就出台了相关政策,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入库申请,鼓励科技支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截至2021年12月,全市认定科技金融入库企业693家,成立科技支行5家,累计发放科技贷款9.17亿元。
实施办法与2017年出台的政策相比,在工作机制、支持对象等方面都作了大幅度调整。其中,在工作机制方面,成立了由市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等多家单位组成的市科创贷款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了对金融合作机构、风险补偿金代偿等重大事项决策管理。支持对象中在原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类型外,还新增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及以上“单项冠军”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支持对象的扩大,为我市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心剂”。
不少企业关心的科创贷款种类和科创贷款利率也在实施办法中作了充分说明。实施办法在科创贷款种类方面,科创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信用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等贷款方式。鼓励科创金融合作机构提升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科创贷款中的业务占比,积极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在科创贷款利率上,实施办法保证贷款、抵押贷款等利率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90”基点。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率采取市场定价方式,鼓励下浮,降低科创企业融资成本。
在科创贷款期限和额度中,实施办法要求科创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超过1年需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同时鼓励科创金融合作机构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缓解科创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在科创贷款额度上,单个企业科创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017年的300万元提升到了1000万元。
此外,实施办法还优化了科创贷款的业务流程。企业在办理科创贷款业务时可以通过“平湖市科创企业贷款管理服务系统”实行网上办理。“实施办法规范了贷款业务流程,便于企业的实际操作。”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最后,实施办法还对科创贷款风险管理和风险补偿金业务流程作出了规定。
■记 者 林旭东
通讯员 潘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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