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华婷婷
本报讯 5月27日上午,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永红率检查组来平湖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市领导胡泓恬、钱勇彪参加。
检查组先后来到德西福格汽车配件(平湖)有限公司和浙江锋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实地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能源消耗和产品生产等情况。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及绿色能源发展工作,尤其是把贯彻落实好“一法一办法”作为全市推进能源工作的总方针、主抓手。我市坚持依法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十三五”末,全市单位GDP能耗相比“十二五”末下降18.8%,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并指出,贯彻落实好“一法一办法”,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是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要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统筹协调,以更高站位、系统思维,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要坚持制度落实,加强依法管理。要进一步落实好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扩大预算化管理范围,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清单式管理,推动依法管理落实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要坚持开拓创新,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完善政策引导和约束激励机制,通过行政化手段,持续加强节能监管,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健全机制,实现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