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我市出台飞防补助政策

■记者 金睿敏

本报讯 日前,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2022年平湖市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实行“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运作、专业防治”的工作机制,引导种植主体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积极培育扶持装备精良、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发展。

据悉,2022年平湖市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补助对象为2022年水稻、大小麦等连片种植面积合计50亩(含)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规模种植主体,种植面积以核查面积为准,其中飞防作业面积50亩(含)以上。

全市规模种植主体委托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使用植保无人机开展水稻、大小麦等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以下简称“飞防作业”)的,给予补助5元/亩,每季作物飞防作业不少于2次/亩。此次补助方式为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规模种植主体与服务组织签订飞防作业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完成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按流程申请补助资金。服务组织需从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平湖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飞防)备案名单》中选择。

对于规模种植主体而言,可向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提出申请,镇街道审核通过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确定2022年平湖市农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补助项目实施计划,下达项目实施面积。项目完成后,规模种植主体根据完成情况,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经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完成情况组织开展验收,项目验收不通过的种植主体,原则上不予补助。

2022-05-26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233913.html 1 3 我市出台飞防补助政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