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昊玥
本报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市日前发布了《关于严格落实疫情外防输入工作的通告》,重点提到要严格奖惩机制。
即日起组织开展疫情外防输入大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并对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予以罚款直至停产停业等处罚;对造成疫情传播、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鼓励群众检举各类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对举报有功者予以重奖并及时兑现。
为坚持群防群控,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增强群众自觉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我市还特制订了疫情外防输入奖励措施。凡提供各类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线索的,视情况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0元。线索提供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提供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后的线索信息需经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查证属实,且属于尚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再予以奖励。同一线索,两人及两人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