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华婷婷
本报讯 昨天上午,我市组织收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视频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吴金华、蔡国平、柯卫明、金玉珍、陈伟,副市长宋怡玲出席平湖分会场会议。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将浙江省数字化改革中公共数据发展应用成果和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条例》于1月21日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高票通过,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着力强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数据收集、共享、开放、利用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革创新,对浙江省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打造数字中国示范区和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将完善机制,强化协同,切实提高《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成效。下一步,全省将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解读,精准把握法规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性制度规定,为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支撑和保障。协同配合抓好法规执行,在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和应用创新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市人大也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人大部署,加强跟踪监督,以《条例》的有效实施推动数字化改革形成更多“硬核”成果,推动《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到位,为全省数字化改革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