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平安平湖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企业私设暗管将印染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去年6月,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作为嘉兴市重点排污单位的我市某印染公司,在污水处理能力跟不上生产的情况下,于去年4月至6月夜间采用水泵、消防软管,将应急池、原水池中未处理达标的印染废水绕过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累计排放含化学需氧量、锑等污染物的废水约1005吨。经检测,废水中化学需氧量、锑超过《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的规定,其中重金属锑更是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

无独有偶,我市的另一家印染公司同样在6月份被查处。该印染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当时正处于改造阶段,企业在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情况下,仍承接印染订单照常生产,并在夜间使用水泵和软管,将未经处理的印染废水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累计排放含化学需氧量、锑等污染物的污水4542吨。

“要是废水直接流入河道的话,造成的后果更加严重。考虑到生产需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们才出此下策……”“按正常流程,污水处理来不及的话可以排到应急池,应急池也满的话就应该马上停产。但同样是污水,总觉得排入污水管网就算被查到也应该不太严重,可没想到后果竟然是犯罪这么严重……”两名企业主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都懊丧地低下了头。

市检察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后,认为两家印染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等均已涉嫌污染环境罪。同时,由于违法排放工业废水,严重污染环境,需承担污染环境的民事赔偿责任。该院遂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含有重金属的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将会导致污水处理厂接纳的进水超出其设计处置能力的情况。因此,无论是将废水直接排放至外环境,还是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后再进入外环境,仅是直接排放还是间接排放的区别,最终都进入了外环境并造成环境污染。”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近日,市法院集中开庭审理这两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两家公司罚金12万元和15万元;企业主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至10个月不等,缓刑1年至1年2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且限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有关经营活动。同时,判令两家公司赔偿因污染环境所造成的各项损失3.8万余元和8.1万余元,用于环境修复,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判决后,两家公司已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通讯员 平亦和

2022-02-22 企业私设暗管将印染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205470.html 1 3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