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 磊
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坚持高标谋划、多措并举,按照“一所一特色”的工作思路,突出党建引领,加强源头治理,创新工作亮点,织密服务网络,打造特色品牌,扎实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坚持党建引领 强化组织保障
市司法局结合平湖实际,研究制定《“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按照年度“432”的计划有序推进创建申报。成立工作专班,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司法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组织举办由各镇街道政法书记、司法所长参加的“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互学互比现场推进会。重点指导乍浦、当湖、林埭和新埭4个司法所完成“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申报,将钟埭、新仓、广陈3个司法所列入培育计划,并多次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为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坚持服务群众 树立良好形象
贯彻落实“把方便留给群众和企业,把麻烦留给自己”的工作要求,通过走访慰问、座谈恳谈、司法所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整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资源,严格按照《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有针对性地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装修调整,及时更新、规范司法所外观和室内标识,科学优化布局“六室一库”,规范设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多个服务窗口,配备法律援助、调解室等多个功能室,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公共法律服务,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坚持“三治”融合 提升治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自治水平;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水平;协助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坚持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提升德治水平。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中,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互融合,务求司法所依法治理取得实效。
坚持源头治理 实现风险防控
通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解决、大走访大落实活动,把问题真正找出来、把矛盾隐患彻底解决掉,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建立司法所、村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规范纠纷调处机制,着力化解积案,将大量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把问题消除在始发之时、解决在萌芽之中,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去年,全市各级人民调委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348件,成功率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