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迎接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组的相关要求,我市现对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的办结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请见平湖政府网站(http://www.pinghu.gov.cn/)。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5822230,85822232。
平湖市迎接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协调联络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