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1版:今日平湖报

我市公立医院医疗 服务价格再添新标准

■记者 高 洁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2年1月1日起,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各县(市、区)县级公立医院(含军队、省属医院,不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统一市域范围内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据悉,本次改革将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合理确定全市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目前,全市公立医院政府定价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共6127项,其中与省级公立医院价格一致的项目共2203项(与省级公立医院价格一致的项目不予调整),与省级公立医院价格不一致的项目(共3924项)统一调整价格,我市涉调项目1027项,调增601项,调减426项。其次,按照《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嘉医保〔2019〕57号)确定的938项医疗服务价格,只适用于实施此项改革的医疗机构,未实施此项改革的医疗机构不作调整。

另外,我市还将统一全市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由医院根据不同床位类别按相应标准收取床位费,其中封闭式精神病房在同类普通床位标准基础上每床每日加收5元。病房加床的,该病房所有床位按原类别床位费标准80%执行,同时医院按要求做好价格公示。

医疗服务价格涉及面广、影响大、情况复杂,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市统一解决了制度碎片化、待遇区域化、服务差异化的问题,有效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公平、更有质量、更具价值的医疗服务。

2021-12-23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186397.html 1 3 我市公立医院医疗 服务价格再添新标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