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牵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了从“纸面”到“地面”、从“概念”到“理念”的转变。今年,圆满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评价试点工作,并获得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建立健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体系
坚持目标引领,以“个性化”提升“精准性”。科学合理设定评价指标,根据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情况,设定“预算配置、预算管理、产出与效果、社会评价”等一级指标4个,细化出“制度健全性、管理效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二级指标9 个;突出履职核心可量化、可衡量、可比较,在13 个三级共性指标外,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设置若干个性化三级指标,构建形成“4+9+X”的三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用“资金流”展现“全景图”。将部门全部收支纳入评价,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客观评价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评价指标设置中,从预算配置入手,突出公用经费的控制率、在职人员占编率和重点支出安排率;在预算管理指标中,注重收入统筹率、审计不合格资金占比和预算执行率等,通过可测性数据来评价财政管理工作的现状。
突出激励约束,让“指挥棒”发挥更有力。坚持奖优罚劣和激励导向,将部门年度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明确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差”的部门在下一年度安排预算时从严、从紧。建立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部门考核激励机制,每年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预算执行等相关指标对部门进行财政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督考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
高质量开展年度试点评价工作
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相结合。按照“一部门一方案”,第一时间研究制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与绩效评价流程,加强与部门及专业评价机构的沟通对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评价指标体系占比60% 的“产出与效果”指标中,根据市委、市政府考核年度重点工作设置1个“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指标”,根据上级条线考核指标设置若干个“核心绩效指标”。注重与党委、政府的行政绩效考核目标相融合,将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定性分析与量化考评相结合。充分运用询问查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收集、查阅、掌握部门政策设立和实施情况、业务流程以及资金使用、政策效果等情况,对收集资料分类整理,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部门对存在疑问重要数据进行解释说明,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实地考察验证,并在整理基础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反馈整改与绩效监督相结合。建立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将绩效评价报告反馈给实施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公开,针对评价反映问题拟定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整改情况反馈要求等内容,并监督部门整改。将预算绩效评价情况报告提请市人大审议,与市人大高效联动,提升对部门整体绩效的监控与监督效能。由市人大对部门单位年度预算进行科学性审查,提出意见建议。
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取得实效
推动绩效从“工具”转向“理念”。通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查找预算部门、单位和财政部门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管理措施,推动优化支出结构,降低支出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督促评价部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预算部门“花钱首问效、用钱必有效”的绩效理念不断巩固。
推动资金与行政绩效“双赢”。通过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相挂钩,压实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构建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督促引导部门主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从“要我绩效”向“我要绩效”转变,推动资金绩效与行政绩效有效对接。
推动内部管理水平提升。通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发现部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存在问题,逐条提出建议,指导部门根据职责突出保障重点支出,加强制度建设,做好资产定期盘定等工作,并监督整改进度,以提升整体绩效为抓手,推进部门支出项目、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等内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