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金睿敏
通讯员 徐秀凤
本报讯 因想做兼职赚取零花钱而掉入“网络刷单”的陷阱,因存侥幸心理,明知是诈骗却继续转账,“偏向虎山行”的固执使得家住独山港镇的蒋女士几天内(化名)在同一个平台,被同一个诈骗团伙连骗两次,损失近17万元。
11月12日傍晚,蒋女士(化名)来到独山港派出所报警,表示自己好像遭受了诈骗。蒋女士平日里在家带孩子,当天中午,她在某聊天群看到一个做工艺品的兼职广告,想着在家做点兼职也不错。于是,她便通过广告上的微信号主动加了过去。蒋女士在对方的“指导”下,下载软件并申请了手工活的工作任务。此时,对方表示申请审核需要时间,蒋女士可以做“福利任务”——刷单。一开始的两单,蒋女士都顺利收到了佣金并提现。但第三单开始,对方便不再返佣金,甚至以没有备注等为由拒绝支付佣金,只是一再让蒋女士转账。半天时间,蒋女士已将手中11万余元全部投进,甚至她打算去向朋友借钱进行周转。一听蒋女士的遭遇,好友立刻意识到不对劲,一再劝告她“这是诈骗啊”!在好友的提醒下,蒋女士才恍然自己是碰到了骗子,于是到派出所报了案。民警了解经过后,确定这是网络刷单诈骗并立即对蒋女士进行了反诈宣传。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短短三天之后,蒋女士又再一次来到了独山港派出所。这一次,她还是来报案,并且是同样的原因:遭遇刷单诈骗。原来,蒋女士在前几天报案后,对于亏损十多万元的事始终耿耿于怀,于是她又去找对方对质。在对方的忽悠下,蒋女士以为自己再投本金进去,做完对方所谓的“补充单”之后,真的能拿到大笔佣金,可事实是,她的继续转账让自己又损失了5万元……
不信警察信骗子,苦果终会自己尝。“不要小瞧骗子们,现在的骗子会专门分析研究受害者心理,只要受害者有一丝的迟疑和松动,就很有可能给他们实施诈骗的机会。”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相关民警说。
我市警方提醒:网络刷单诈骗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诈骗手法,主要针对的就是待业在家、想要做点兼职的人群,如学生、宝妈等。此外,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如遇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一定要睁大眼睛、提高警惕,尤其是当对方找各种理由不返款的时候,更要立即醒悟并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