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游情天
近日,市法院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特设“共享法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法院与市场监管局签订了《平湖市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暨消保中心“共享法庭”建设框架协议》。该协议旨在进一步完善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依托“共享法庭”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揭牌仪式后,现场人员还通过特设“共享法庭”观看了一起民事纠纷庭审回放视频,并与联系法官网络连线,切实感受司法服务的便捷高效和数字法院建设成效。
特设“共享法庭”依托行业协会、金融、保险、仲裁、调解委员会等设立,是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消保中心特设“共享法庭”,将聚焦基层消费纠纷高发部位和群体,依托消保中心原有的硬件设施,实现指导调解、远程开庭、法律咨询、法治培训、在线诉讼等司法服务功能,有力赋能消费维权。
今后,遇到消费纠纷的当事人可走进平湖消保中心“共享法庭”,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运用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与市法院法官连线,实现网上立案、调解指导、在线诉讼等司法服务的“自助共享”。
截至目前,全市已开通99家镇街道、村社区“共享法庭”,并在4个行业、机构设立特设“共享法庭”。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推进全市“共享法庭”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数字化手段参与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切实为群众提供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