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我市认真开展新一轮(2019-2021年度)平湖市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经前期申报、评审会、网络投票、实地检查、部门联审,市文明委拟命名平湖市医疗保障局等19个单位为平湖市级文明单位。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向市文明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12月2日
联系电话:85821908
通讯地址:平湖市文明办(平湖市胜利路380号)
邮编:314200
平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