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培训机构委托,平湖市以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详见名单)拟办理许可证注销,现就债务债权事宜公告如下:请债权人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或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相应的培训机构清算组书面申报债权,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截止到清算结束日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平湖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