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方案问题44、嘉兴市方案共性问题9、平湖市方案共性问题8)整改情况的公 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嘉兴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化肥农药统计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21〕18号)要求,涉及我市化肥农药统计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9月29日-10月5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5822230,8582223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协调联络组

2021年9月29日

2021-09-29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160424.html 1 3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方案问题44、嘉兴市方案共性问题9、平湖市方案共性问题8)整改情况的公 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