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嘉兴市方案具体问题编号五已完成整改。有关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在平湖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7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5822230,85822232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协调联络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