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公示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嘉兴市方案具体问题编号五已完成整改。有关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在平湖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7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5822230,85822232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协调联络组

2021年9月2日

2021-09-02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151784.html 1 3 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