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共享汇总集成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指标数据信息,形成多维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指数,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全市“高企”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建立一套科学评价体系。针对评价对象确立统一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由基础评价指标和附加评价指标组成。其中基础评价采用“标杆评价法”,对照对应规模的省平均评价指标和市平均评价指标,重点考量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情况,附加评价以“同一指标就高不累计”原则加分,且每家企业上限不超过10分。此外,高标准制定包含数据采集、测算、公布、约谈等内容的全流程、闭环式评价实施体系。
形成一个综合创新指数。根据评价管理工作需要,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经信、统计等相关部门共同出具所需数据,并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单位承担相关事务性工作,对参评企业进行测算,形成最终“高企”创新能力指数。根据最终形成的指数,将“高企”划分为“创新能力强、中等、较弱”、“核心竞争力强、较强、还有待提高”三个等级,并以绿、蓝、黄三色划分。
营造一种浓厚争先氛围。针对三个不同色系企业,分类施策。绿色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各类创新资源,在重点科技项目申报时持续优先推荐;蓝色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建立精准服务机制;黄色企业在重新认定申报前,组织专家对整体落后的企业进行约谈答辩,不合格者由市科技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通讯员 金哲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