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全省首批15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在我市林埭镇发放,这是我市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覆盖的关键之举,也是推动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的民生大事。
平湖市作为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唯一试点地区,通过前期成果数据整合、登记流程梳理、信息系统建设,顺利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了这个不动产权证,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得以进一步实现,今后相关部门将会进一步释放经营权的流动性,农户们在办理贷款抵押等业务时也更加便利。”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和群众熟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在外观上完全相同,只是记载的内容有所不同。除权利人名称、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使用期限等内容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需要记载一些特殊的信息,如发包方、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等。
2016年7月,我市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经过5年的改革突破,建立了涵盖房屋、土地、海域、林地等各类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体系,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之前,平湖已完成8个镇街道78个村共计6.1万余户农户的新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我市率先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全覆盖。
据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不管是原来的土地承包权证还是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证都是对土地承包权的依法登记。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是不是群众所持有的证书都要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一问题,相关负责人也进行了详细解答,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有各类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变更时可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 王茹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