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平安平湖

茆仲义:一名公益诉讼的先行者

■通讯员 罗依婷

茆仲义,现任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曾多次被平湖市委、市政府和嘉兴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荣获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

2008年7月,茆仲义从教师岗位考入市法院,2014年4月从市法院交流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副科长是他调入检察院后的第一个岗位。为了尽快完成从法官到检察官的角色转换,在最短时间内提升控告、申诉、司法救助等业务水平,他开始新的攻坚。2015年10月,茆仲义轮岗至公诉科担任副科长,当时公诉部门每年的人均办案量多达150件,而此时的他还没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他狠下功夫,通过主动向前辈请教、从典型案例中总结,练就了扎实的公诉基本功。2018年8月,随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推进,茆仲义先后担任民行控申部教导员、第五检察部主任。

公益诉讼制度于2017年正式落地,“公益诉讼”成为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全新职能,而这对茆仲义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如何创造性地有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为了摆在他面前的一大难题。2019年10月,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依照以往惯例,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将重点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但在提请批准逮捕时,作为承办人的茆仲义了解到企业懊悔不已。虽然因污染环境行为企业被停业整改、经营困难,但企业有关负责人多次表示愿意尽其所能,对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赔偿。为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及时修复环境,他会同市生态环境分局及时展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相关工作,指导帮助涉案企业一次性投入170万余元升级生产线污水处理系统,加强污水处理,COD(化学需氧量)排放由原来的344mg/L,降到了不足150mg/L,最终对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定罪不捕决定。通过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协议签订,以及之前排污设备的全面整改,让前期被查封的这家印染企业能够重新投入生产。

值得一提的是,茆仲义又以案件办理为契机,推动市委、市政府于去年3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工作的通知》,并创建全省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创新实践基地,随后被省检察院以文件形式转发至全省推广。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群众生活安心。”去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正式实施。同年6月,陆某某等35名行为人在禁渔期内驾驶船只使用电捕鱼方式捕捞水产品。茆仲义综合运用诉前督促磋商、起诉等方式,将赔偿款第一时间用于修复受损水环境,并通过公开听证加强释法说理的效果,既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又提升办案效果。该系列诉前赔偿听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陆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沪苏浙皖检察机关评为长江禁捕典型案例。

“我们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并惩罚违法人员的意义,不在于办了多少件案子,而是希望通过办案改变涉案人员的价值观,教育引导其成为守护生态、践行公益的志愿者。”茆仲义说。

2021-08-06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143533.html 1 3 茆仲义:一名公益诉讼的先行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