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金凤 通讯员 陈 霞
本报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加大便民利民举措。5月19日,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依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的《嘉兴市不动产抵押权期转现登记试点政银协作协议》,在我市首次开展抵押权期转现登记“零资料”办理业务。业主仅提供个人登记资料,即可顺利办理一手房含抵押组合登记,当日上午,已完成两笔相关业务。
据悉,该项登记试点是指购房人在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和期房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时,无需提供期转现抵押资料,即可同步组合办理期房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至此,凡在已签约不动产抵押权期转现登记试点的金融机构办理过期房抵押,个人均可“零资料”办理抵押权期转现登记。
据统计,此类预转现抵押组合业务占据了我市日常抵押办件量约1/3,此次试点标志着我市在深化便民利民工作方面又迈上了崭新台阶,夯实了全面开展新购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