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 磊
市司法局以争创“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严格把握创建总体要求,拓宽“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实施路径,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夯实“枫桥式”创建基础
积极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围绕“便民性、社会性、专业性”三大特征,按照“文明、规范、公正”的要求,切实发挥其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教育改造特殊人群、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基层人民群众方面的作用;优化机构设置、抓好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强化信息应用、健全制度体系、发挥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已有4家司法所申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开展“枫桥式”精准普法
依托“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主阵地,积极开展“枫桥式”普法系列活动,坚持“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建强建优普法阵地,丰富普法形式,拓展普法载体,发动“两团一库”“普法志愿者”“老娘舅”等资源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普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各申报司法所累计组织开展系列活动30余场次,内容涵盖宪法、家庭、婚姻、青少年保护等方面,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册。
推进“枫桥式”社区矫正
借助“先锋助矫”多元化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扎实推进“阳光式监管、社会化帮教、修心式教育”等帮教活动,启动实施“国旗下的忏悔”“寄一封家书”“帮帮团”等帮扶项目。同时,探索制定“三心”工作法,邀请村支“两委”、亲朋好友广泛参与,做到遭受挫折不定时谈心、思想波动常态化谈心、重点对象包干式谈心,通过情感上的持续感化来温暖特殊人群,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目前,已累计开展集中教育200人次、谈心谈话100余人次,开展社区服务700人次。
提供“枫桥式”优质服务
按照“覆盖全部、功能完备、高效优质”的创建要求,立足“以人为本、均等普惠”的工作理念,发挥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优势,推动法律顾问入驻党员先锋站、便民服务中心、微信塔群、“企法通”以及“e公证”微信小程序,定时定点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全方位帮助群众答疑释法解惑,着力打造“全业务、全时空、全天候”公共法律服务格局。今年以来,4家司法所已联合相关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150余次,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题4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