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平湖自然资源和规划

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知识问答

1.开展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所有权是农民的重要物权,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切实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深化农村各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

2.办理农村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人与宅基地使用权人一致、一户一宅、依法自愿”的原则。

3.为什么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答:《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不可能给每个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宅基地,而每户一处宅基地,也足以保证基本生活的需要。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登记的合法申请人是谁?

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登记的合法申请人是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申请人应为宅基地审批或宅基地登记时的户主。以宅基地审批或宅基地登记时的其他家庭成员(须现为农业在册人员)为户主的或以现有家庭其他成员(须现为农业在册人员)为户主的,提供农村住房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名称具结书,具结书须有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签章。家庭成员中已无农业在册成员的,申请农村住房不动产首次登记,按继承方式办理。

5.办理农村住房不动产权首次登记,需具备哪些条件?

(1)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已办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

(2)房屋已竣工且符合规划;

(3)已完成权籍调查并取得相应成果。

6.哪些宅基地和房屋按规定不予登记发证?

(1)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2)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

(3)未经批准非法转让的;

(4)申请人申报登记一处以上农村住房,其累计宅基地面积超过审批标准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7.申请人首次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和填写的表格有哪些?

(1)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需填写农房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其他材料(如继承公证书、析产公证书等)。

8.农村住房不动产权首次登记,一般依照什么程序进行?

(1)申请(含询问笔录、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质量安全保证);

(2)地籍及房屋测绘调查(可前置);

(3)测绘调查结果公示;

(4)受理;

(5)实地查看;

(6)审核;

(7)登记公告;

(8)复审(核准);

(9)登簿;

(10)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9.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如何进行确权?

农村住房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只对合法批准范围内实际建造的宅基地面积、住房建筑面积进行登记,超面积部分在权属证书附记栏及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作权属登记。

房屋所有权批准建筑面积按规划批准面积确定,若无规划批准面积,以农民建房呈报表中批准宅基地面积乘以批准建造层数确定。

10.宅基地批准使用后一直未办理登记,若原批准使用人死亡的,能不能申请登记?

宅基地是以“户”分配和使用的,只要“户”中还有其他成员,批准使用人的死亡就不影响该“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该“户”中其他成员申请登记。

2021-04-28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113337.html 1 3 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知识问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