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金凤 通讯员 胡一婧
本报讯 日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的通知》,我市获得2021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1530.9万元,主要包含省级统筹补充耕地补偿资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助以及耕地保护补偿资金。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级经济组织保护,以及开展土地整治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等。
去年以来,我市共完成建设用地复垦25个,垦造耕地项目11个,新增耕地面积2168亩;完成7个“旱改水”项目,新增水田面积309.8亩。同时,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设,探索构建普惠性、激励性、生态型和粮食生产型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的耕地保护激励模式。2020年,我市共发放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6088万元。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管理制度,形成永久基本农田村级“总田长—一级田长—村级网格田长”三级保护机制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督组”管理模式,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精准化、全覆盖管护。
近年来,我市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快对农村零星宅基地、废弃工矿地、砖瓦窑等存量建设用地的复垦整治;探索多渠道造地改田新途径,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盘活闲置、荒废耕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