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小微企业收到 工会返还经费

■记者 黄金凤

本报讯 近日,当湖街道的24家小微企业陆续收到了去年1至8月的工会经费返还款项,总金额25万多元。

据悉,2020年4月3日,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向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下发了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小微企业界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统一为返还期前界定;返还归属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返还条件为已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经费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的小微企业。

该细则实施后,市总工会立即启动了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程序。为了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如期享受到该实施细则带来的“红利”,前期,街道总工会针对各小微企业开展了政策宣传,并与各涉及企业负责人或财务人员分别作了电话(微信)联系,对接相关银行工作人员,为小微企业独立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进行了面对面指导,及时为一批小微企业创造了返还条件。

2021-03-11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99253.html 1 3 小微企业收到 工会返还经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