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1版:今日平湖报

最新刑法修正案 昨日起施行

■记者 林旭东

本报讯 昨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施行。“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等新罪名确定。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13条,修改条文34条。其中变化比较大的是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原法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现在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周岁。但是有特殊的情况,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并且后果造成死亡,或者以极其残忍的手段造成严重残疾,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浙江浙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中强介绍说。

同时,《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新增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犯罪也被纳入刑法之中。

另外,《刑法修正案(十一)》与英雄烈士保护法相衔接,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修正案修改完善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以前关于侵犯商标、侵犯著作权等犯罪最高判刑7年,现在最高犯罪刑期可以达到10年。”王中强说。

业内人士认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总体上遵循了从严从重的立法整体趋向,有助于进一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2021-03-02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96155.html 1 3 最新刑法修正案 昨日起施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