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董事会提议,决定召开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因当前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表决时间:
2021年2月5日
二、表决地点及方式:
登记股东面签《表决单》,浙江天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三、表决内容:
审议《平湖农商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报告》
四、参与表决人员:
依法持有本行股份,并在股东名册上登记且按本通知完成参加审议表决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五、审议表决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月2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二)登记地点:持股人住所地、注册地各支行,持股人住所地、注册地不设支行的,到总行办公室办理。
(三)登记手续:
1.需参与审议表决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并出具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需参与审议表决的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委托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登记方式:
需参与审议表决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登记。
联系人:戈伟力
电话:0573-85150373;传真:0573-85110948
特此公告。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