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今日农商行

新仓“三角合同”史实

“三角合同”即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三方签订的结合合同,也称作“三面合同”,平湖市档案馆有史料记载。1955年2月16日题为《新仓乡信用社通过与供销社、生产社试订三面结合合同开展业务工作报告》的史料中介绍:“试订三面结合合同后,从执行的效果上,一般是发挥了作用;帮助了增加副业。光明社31户原养猪8只,与供销社订二面合同后,增到22只,通过三面结合合同,困难户得到副业贷款支持,全社增到49只。”1954年9月22日题为《全塘乡信用合作社是怎样开好社员代表大会的》史料中引述港湾村新华农业生产合作社代表的话:“吾社已与供销社、信用社订立三角合同,今后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全部卖给合作社(供销社),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全部向供销社购买,所有资金全部存入信用社,需要资金时向信用社拿取,如遇困难时向信用社借贷。”2019年7月,这两份历史档案被发现。此前,《平湖县志》《平湖县金融志》《平湖供销社志》都没有关于新仓“三角合同”的记载。

2015年11月,人们广泛关注改造提升后的毛泽东同志新仓经验批示展示馆内新增展示的“三角合同”(仿制件)。“三角合同”登堂入室展示馆,得益于负责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的新仓镇和市供销社相关人员组成的“三人团队”的负责精神和科学态度。2015年年初,由时任新仓镇党委副书记张阳等组成的“三人团队”四出寻访、走访,征集史料、史实,偶有听到“老人”们提起“三角合同”。张阳至今清楚地记得,2015年3月12日上午,相约朱雪根在原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六楼小会议室座谈,80多岁的朱雪根眼不花、耳不聋,侃侃而谈:“组织起来搞合作化,打击高利贷,当时中央有号召……结合合同上,盖章的单位是3家,有信用社盖章的位置。”朱雪根说,“主任把合同一叠一叠拿回来,我盖章盖得手都发酸。”朱雪根,1954年新仓区建新乡信用合作社首任会计,曾获得“浙江省1958年财贸部门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后调任广陈信用社主任、农业银行平湖县支行人事股股长等职。与朱雪根座谈后4年多新发现的上述两份直接叙述“三角合同”的档案馆历史档案,佐证了朱雪根的回忆和张阳团队的智慧。

2020-12-16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70966.html 1 3 新仓“三角合同”史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