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长江办要求,现对2020年平湖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事项、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整改事项:“本港籍100总吨以上至400总吨以下(不含400总吨)内河货船未全部安装生活污水柜”问题。
整改时限:2020年8月31日。
整改目标:完成本港籍100总吨以上至400总吨以下(不含400总吨)内河货船生活污水柜改装。
整改完成情况:自2018年起,我市启动了本港籍100总吨以上至400总吨以下(不含400总吨)内河货船生活污水接收装置安装工作。截至2020年8月底,我市顺利完成全部平湖籍100总吨以上至400总吨以下(不含400总吨)内河货船生活污水柜改装工作,一共完成安装生活污水接收装置165套,圆满完成内河船舶生活污水柜改造工作。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0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方式反馈至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武昊翔;联系电话:13666797955。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