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嘉兴市方案“举一反三”问题编号二、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嘉兴市方案具体问题编号一和二、“举一反三”问题编号三已完成整改。有关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7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5822230,85822232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协调联络组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湖市整改协调联络组

2020年12月11日

2020-12-11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69851.html 1 3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