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包旭娟
日前,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在市检察院举行。听证会全程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直播,除了现场人员外,网民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观看,这也是市检察院首次通过网络直播听证会。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今年7月17日。当天中午,在乍浦镇某小区的丰巢快递柜处,犯罪嫌疑人韩某为发泄个人情绪,无故将丰巢快递柜的显示屏幕及柜门砸破,后经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损失价值达人民币3083元。
本次听证会围绕韩某寻衅滋事案件而展开。听证会现场,通过办案民警和检察官陈述基本案情、拟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嫌疑人和被害方陈述、听证员提问评议等环节,让各方充分表达意见。
经评议,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专业人员组成的7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韩某寻衅滋事罪一案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说,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寻衅滋事罪包括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损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本案犯罪嫌疑人韩某损坏的快递柜,经鉴定所损坏部分的市场维修价是3083元,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查明,韩某损毁财物的价值刚达起刑点,怒砸快递柜的原因,是快递员未按其反复强调的要求投递包裹而迁怒快递柜。案发后韩某已经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快递柜所属公司维修费用,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同时,韩某没有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
综合上述情况,检察官认为韩某虽然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不起诉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且能达到更好的教育挽救效果。
鉴于本案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公众可能对该类罪名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存在疑问,因此决定采用网络直播形式进行公开听证。而通过将办案经过全过程 “晒” 在广大网民面前,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有利于打消各方的疑虑,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