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我市启动“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制订出台了《“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至12月底前,确保全市基本清理取消证明事项,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的目标任务。近日,我市公布了第一批《平湖市内取消证明材料清单》,共取消证明事项137项。
据了解,首批不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137项证明事项,涉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执业药师再次注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失业登记、浙江省知名商号申报等方面。按照我市《“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后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办事,无需再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可以通过直接取消、申报承诺、数据查询、部门核验等方式进行。
“我们今年主要是完成了部门之间的一些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主要出台了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两个清单,取消清单的事项一共有137项,保留清单事项一共有28项。”市司法局调研督察科科长徐佳伟说,直接取消的证明,自公布之日起相关部门一律不得向申请人索要。同时,除了此次公布的直接取消清单外的证明事项,将根据具体办理情况,分别以部门共享、部门核验、承诺告知等方式取消并公布,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无证明事项实现是无证明城市创建的一个重要内容,明年我市将把这个领域扩大到我们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市政府及其各部门、镇街道(含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之外“无证明”,水、电、燃气、通信运营、有线电视、银行、保险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办事项目清单之外“无证明”,确保全市基本清理取消证明事项,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3到5年的时间通过无证明创建,实现市内证明事项不用跑,尽管这对政府数字化转型和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徐佳伟说,我市将继续依托“最多跑一次”协同办事平台设置“协同证明”模块,畅通机关内部获取证明材料渠道,提升部门之间证明材料共享效能,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办事更简单、更方便。
■记者 翁辰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