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金睿敏
通讯员 徐秀凤 凌真烈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曹桥派出所破获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2万余元,共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9月中旬,曹桥派出所侦办案件时发现,在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被骗资金流入到海南籍男子小张(化名)微信账户内。根据这一重要线索,民警立即赶赴海南抓捕了小张和小赵两人。
经审讯,小张和小赵两人最终交代了上家孙某(化名)及介绍人林某(化名)的信息,警方也很快将剩下两人一并抓获。据了解,小张和小赵之所以会身陷协助诈骗犯罪的泥淖,诱因在于小赵的朋友——林某。林某在孙某那里得知,只要出借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替别人代收款,然后操作下转钱,就能从中赚取好处费。如此简单又快速的挣钱路子,即使林某明知孙某这钱来路不正,但林某不甘心放过这笔介绍费,于是想起朋友小赵和自己提起过,最近生活拮据、缺钱用,于是林某便“仗义”地将小赵介绍给孙某从中赚取介绍费,之后小赵又拉小张入伙,层层发展下线。
据悉,小张和小赵先将自己的收款码发给了上线孙某,每当两人账户收到钱后,便会扣除自己的好处费,再将钱转到孙某提供的账户内。根据代收款数额,每笔可以获利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十几天内,小张和小赵两人协助孙某洗钱2万余元,从中获利2000余元。
这样的“好事”虽然让两人心生疑虑这些钱是不是诈骗所得,但一想到不付出一丝一毫,就能轻轻松松把钱赚,因此两人十分默契没有明说。在这种逃避心理和非法利益的双重诱惑下,殊不知他们也成为了诈骗的重要一环,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出租收款码极易被洗钱分子利用,从而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赌博、诈骗等活动的帮凶。”曹桥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
我市警方提醒:在生活中看到任何类似“出租收款码”“借用身份证”“有偿借用微信号”等信息都要提高警惕,做到不租、不借、不出售,不要被一些蝇头小利所迷惑。同时,如发现诈骗,请立即报警,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