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婴,2016年11月23日出生,2016年12月5日被遗弃在平湖市林埭镇保丰村泥堰桥北堍,被捡拾时用红色抱被包裹,随身附有出生年月。请以上弃婴(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认领, 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联系电话:85061753
平湖市社会福利院
平湖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