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金睿敏
通讯员 徐秀凤
本报讯 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狂欢节,每年的这个时候,既是人们购物狂欢的好日子,也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期,形式多样的诈骗案件又屡屡出现,让人防不胜防。
10月24日下午,家住新仓镇的小明(化名)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某电商平台客服的电话。对方声称,小明之前在他们平台上购买的儿童沐浴露有质量问题,现在可以以10倍的价格进行赔偿。小明一想自己的确购买过这款沐浴露,因此便信以为真,同时听到能获取高额赔偿,更是心动不已。
见小明态度积极,无任何防备心理,对方“客服”就顺势让她扫描一个二维码,并通过聊天软件邀请小明发起屏幕共享。对方先让小明选择一张银行卡退款,但当小明刚报完卡号,手机就紧接着显示扣款5000元。
原来在共享状态,对方能直接看到验证码短信,凭着这个验证码直接“帮”小明转了账。虽然小明感觉情况不太对,但对方一再表示退款后这笔钱会一起退还。一想到可以获取10倍的赔款,小明还是选择相信对方的话,任由对方一步步“帮”自己操作。在小明意识到自己上当,想要回汇款金额时,对方随即发来一张财产冻结令,试图恐吓小明,让她继续贷款转账。最终小明跟着对方的节奏,在某借贷软件上借款4万余元,然后通过银行卡转给对方10万余元,愣是花重金“买”了一瓶“天价”沐浴露。
“像此类案件诈骗手法很常见,就是先取得受害人信任后,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或点击网页链接,获取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然后诈骗分子在后台操作,进行盗刷。”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说道。“双十一”期间,花样百出的优惠政策和无孔不入的宣传推广,“乱花渐欲迷人眼”,使消费者的警觉意识不断下降,致使各类诈骗案件频发。
我市警方提醒:除了冒充客服骗局,还有网商会员费骗局、“中奖”“免单”信息骗局、伪“红包”骗局等各式各样的骗局。但总而言之,诈骗套路千万条,谨慎预防第一条。消费者在理性购物的同时也要做到不轻信“客服”来电指引,不得随意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此外,也要提高自身的防诈骗意识,做到来路不明的链接不点击,提及转账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