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张江长三角科技城(新埭镇)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毕,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结论
本次规划在规划目标、功能定位、功能布局等与工业园区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与产业规划、区域主体功能与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基本协调。在规划层面上水资源能够得到保障;规划实施对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总体不大。本环评认为规划方案在进一步对已建区块实施提升改造、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和建议,严格执行入园项目准入要求和负面清单的条件下,规划区面临的资源环境制约作用可望得到控制和缓解,规划区资源供应能力和公建设施的保障能力可望满足规划需要,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可望得到控制。在此基础上,从资源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南路398号
联系人:张士军 联系电话:136258383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兹有《张江长三角科技城(新埭镇)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在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http://www.pinghu.gov.cn/art/2020/11/4/art_1229405669_59015870.html)。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纸质环评报告及项目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和周边居民等,具体见文本中所列出的敏感点。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已在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pinghu.gov.cn/art/2020/11/4/art_1229405669_59015870.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该规划及其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7日(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