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公告

2019年度平湖市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拟发放资金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浙江省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16〕14号)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24号)、《关于做好平湖市2019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申报与发放工作的通知》(平农<2020>14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度平湖市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拟发放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向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5522175、85131569。

附件:2019年度平湖市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公示表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日

2020-11-03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54746.html 1 3 2019年度平湖市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拟发放资金公示 /enpproperty-->